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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企传真】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永福企业京都律所成立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
    文章来源:北京龙岩企业商会  浏览次数:934次  添加时间:2024-04-24

    成立仪式现场

      春和景明,万象更新。
      2024年4月20日14时,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食品药品犯罪治理论坛在北京举行。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田文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春雷,国家法官学院教授高贵君,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原二级巡视员陆剑君,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袁彬,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刘筠筠,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副处长路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张伟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曾文远等食药领域专家学者,200余名律师代表出席本次论坛。论坛由京都律师事务所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张思嘉主持。



      成立仪式上,北京龙岩企业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永福被任命京都律师事务所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


    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宣告成立


    田文昌律师发言致辞

      “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不仅要提升法律服务能力,也要对相关法律问题的专业化上进行研究,起到个案推动立法的作用。”田文昌律师在致辞中表示,研究中心的成立体现了京都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上的专业化和精细化,身处法治建设浪潮里,在立法修法改革完善过程中,律师群体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研究中心能将理论和实务结合,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总体上,推进中国社会法制化建设发展。”


    李春雷教授致辞


       李春雷教授对京都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和业内影响力表达了认可。他认为,作为专业平台,研究中心既研究食药犯罪行为,也研究政府治理状态,是一种学界和业界的强强联合,实现了优势互补。“以研究助业务,以专业助行业,让更多律师在从事食药领域辩护和代理业务之前,提前研究学习,知己知彼,从而有的放矢。”


       高贵君教授则重点强调了,食品药品安全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重点打击食药领域犯罪,是维护人民健康的必由之路。他表示,作为新类型犯罪,近年来,司法部门以零容忍态度,持续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守护舌尖上和针尖上的安全,开展了多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功,但治理犯罪“不仅需要食品药品行业和律师积极参与,也需要广大消费者维权,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品药品安全格局。”


      陆剑君在致辞中表示,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的成立,在当下这个对食药安全高度重视的历史时期正逢其时,学界律界通过实务和理论结合的形式,未来产生丰硕的研究成果指日可期。



      论坛上,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宣布汤建彬任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张思嘉任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张永福、吕岩、王志强、闫淮南任中心副主任;阮齐林、高贵君、陆剑君、袁彬、刘筠筠受聘为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特约专家。现场与会嘉宾为他们颁发了相关聘书。

       汤建彬律师表示,整体现状上看,食药安全问题国家重视、社会关注、监管严格,同时,食药企业经营风险大,民众食药问题维权难,食药法律监管仍需改进等问题仍然存在,“中心想打造成一个研究食药法律问题的开放性平台,一个提供专业化食药法律服务的团队,聚焦食药行业,解决疑难问题,促进行业立法,展现公益情怀。”


       会上,曾文远教授代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团队,与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进行了委托课题签约仪式,并计划于一年半的周期内,完成《食品药品犯罪治理前沿问题研究》课题研究。



       据悉,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将做好常设食药安全法律论坛和食药法律人年度高峰论坛,发布年度食药行业法律问题白皮书,评选年度食药十大典型案例,推进年度食药安全研究,研讨年度食药安全疑难问题,为食药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群众食药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食品药品犯罪治理论坛

      在随后进行的食品药品犯罪治理论坛中中,阮齐林、李春雷、袁彬、路磊、张伟珂、陈涛、汤建彬、陆剑君等专家教授,先后就食药行业现存法律法规监管等问题进行了分享和阐述,提出了宝贵意见。

      阮齐林在以《涉食药犯罪案件中欺骗行为的评价和意义》为题的主旨发言中提及,在食药领域,司法解释、指导案例、执行规范均已明确翔实,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展开论证,寻找类案中的差异性。其中要注意的是,食药夸大意义上的宣传,具有虚假广告性质,不具有诈骗性质,不应成立诈骗类犯罪。

      “我国的食药犯罪治理将经历‘由乱到治’的较长历史阶段。”李春雷在题为《我国食药犯罪治理的发展趋势及疑难问题》的主旨发言中表示,食药环安全,是从温饱型社会向发展型、发达型社会转变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问题,也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社会共治将成为食药安全保护主旋律,“严而不厉”将成为食药安全保护的立法司法大方向,“执法提升、制度完善、理论创新将是食药安全刑事保护的趋势与路径。”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法益一体化,表明该类犯罪呈现的自然犯与法定犯的一体化立法,实际上是法定犯的自然犯化倾向。”袁彬就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法益一体化问题提出,秩序法益和人体健康法益作为食药犯罪的一体化法益,应当得到坚守,不能以秩序法益的判断代替人体健康法益的判断,适用的关键在于推进以人体健康法益为核心的一体化法益判断模式。

      刘筠筠则就虚假宣传行为重点展开论述,她说,如对保健食品的成分、质量、产地、保质期、等关键信息进行虚假宣传;对保健食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有关信息进行虚假宣传;宣称保健食品可替代药品,或具有某种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等情况,有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甚至是《刑法》,经营者应在日常宣传中格外注意。

      涉食品安全刑事判决的整体情况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路磊在发言中建议,应对当年的刑事判决整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分析其发展趋势,能够一定程度上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从根本上有效化解和消除监管中的矛盾和纠纷,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而言,在对刑事判决进行分析研判存在难度时,应及时与司法部门沟通解决,搭建合作平台。

      涉食品安全刑事判决的整体情况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路磊在发言中建议,应对当年的刑事判决整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分析其发展趋势,能够一定程度上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从根本上有效化解和消除监管中的矛盾和纠纷,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而言,在对刑事判决进行分析研判存在难度时,应及时与司法部门沟通解决,搭建合作平台。

      “本次活动我们关注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两件大事,也就是吃饭和吃药。”朱勇辉律师在闭幕致辞中表示,此次活动为食品药品法律研究和食药犯罪治理实务工作拓展了新的思路,提供了宝贵的专家意见,同时也为校企合作搭建了资源共享平台。“当下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引发了全社会的关注和担忧,京都食品药品法律研究中心的成立,正是对这一现实问题的回应,体现了京都律师事务所及时把握时代关切,关注社会法律服务需求,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精神。”
      当天18时,活动在与会人员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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